各系(部):
根据《商洛学院“教学名师”评审办法》(商院〔2009〕85号)、《商洛学院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》(商院〔2009〕93号)、《商洛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》(商院〔2006〕06号)、《商洛学院特色专业建设办法》、《商洛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》(商院〔2009〕93号)、《商洛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实施办法》(商院〔2009〕93号)、《商洛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办法》(商院〔2009〕93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13年教学名师、优秀教学团队、精品课程、特色专业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、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:
(一)学校教学名师申请人所在系(部)分别组织教师、学生对申请人进行教学评议,系务会审议推荐。教学评议需达到良好及其以上。系(部)评议通过后,由系(部)将评议意见及申请表(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)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复印件要求装订成册)统一报送。
(二)学校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者需提交《商洛学院优秀教学团队申报表》(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),经所在系(部)初审,并签署意见后报送。
(三)学校精品课程需要在5月15日前做好网络建设工作。并将《申报书》(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)及综合材料与相关背景材料(复印件即可,装订成册)一同报送。
(四)学校特色专业由专业所在系申请,专业建设负责人填写《商洛学院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申报表》(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)。
(五)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由负责人填写《商洛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书》,交所在系(部)初审,并签署意见后报送。
(六)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由负责人填写《商洛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》,交所在系(部)初审,并签署意见后报送。
(七)学校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需要在5月15日前做好网络建设工作。课程所在系(部)要根据文件要求对申请双语课程的教师组织试讲评教,并对课程初审。《申报书》(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)及附件材料统一报送。
二、几点要求
1、鉴于省校两级本科教学工程已将精品课程、教学团队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等项目纳为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项目子项目,请各申报系(部)结合本部门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项目建设规划统筹安排,分步建设,择优推荐。学校将优先资助与“专业综合改革试点”项目相关的子项目,确保专业综合改革取得实效。
2、申报程序及评选要求严格按学校相关文件进行,请以系(部)为单位将《2013年度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一式一份)、《申报表》和相关申报材料于5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,电子版请发至邮箱slxyjxk@163.com。
各类相关项目申报表等材料不随文印发,请在公共信件或教务处网站下载。
教务处
2013年4月27日